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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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教学单位和老师: 为了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与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青年骨干教师,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全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开展全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评审工作。 现将申报2018年度青年教师课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大、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院校教育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和教发院从事教研、教科研、德育等研究人员,下同)。 二、申报者资格 (一)具有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的从事中学、小学、幼儿园、大中专职业院校等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由两名(至少有一名同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专家)对课题进行推荐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申报课题。 (二)申报以一人为宜,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不得超过5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46岁以下)教师。 三、申报课题条件 (一)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申报时间 (一)书面材料:请将申报的课题材料(一式三份,含论证报告)于2018年10月18日前上交。 (二)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965928602@qq.com。邮件名请标清楚“学校名称+老师姓名2018年度青年教师课题材料”,并请注明课题负责人电话等联系方式。 五、课题资助 本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予以资助。 六、立项、结项、评奖 (一)全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立项、成果鉴定、结项工作;颁发立、结项证书。 (二)结项课题由学术委员会直接推荐参加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由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颁发优秀成果奖证书。 具体要求和申报见附件 联系电话:2290651 相关附件表可在中国科学与人文网www.v-gov.cn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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