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的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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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课程负责人:
1.规范教改项目结项研究时间(一般研究时间不少于两年); 2.对照项目申报书,研究时间如有推迟,或研究人员有变化,需填《变更申请表》;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提前书面申请,逐级审批同意后,并继续开展项目研究; 3.项目论文要求且见刊(与课题研究内容无关的论文请勿提供),经费要求填写已支出项目内容并全部完成支出计划; 4.教改实践需明确具体时间、实施对象、具体措施和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评价; 5.推广应用情况,需重点展示推广应用的对象和单位,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 6.鉴定组成员,以5-7人为宜。鉴定专家需是课题研究领域的高职人员,本单位人员不得超过二分之一(我校教学基地人员属于本单位); 7.教改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仔细核查表格签字情况、项目编号等信息无误后,提前半个月将电子版发高教室yxjyyj@cdmc.edu.cn邮箱,审核通过后再打印一式三份; 8.结项申请书和结项鉴定表需单面打印;成果及应用情况推广使用等佐证材料,可根据材料多少选择是否正反面打印; 9. 纸质版文件胶装或者直接订书钉左侧装订,报送高教室(行政楼403); 10.普通教改项目每年六月、十二月集中结项,英语教改项目结项时间另行通知。
结题所需表格和流程,详见附件。联系电话:15832898798,办公电话:0314-22906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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